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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第十一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(桂林)

展会已结束

基本信息

展会介绍

   据悉,第九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将继续坚持以广西为主体,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为契机,依托高铁经济圈建设,推动全区农产品特别是加工农产品销售与流通;突出互联网+农产品、互联网+质量安全,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;加强现代农业与休闲农业的结合,突出国际旅游城主题;加大推介招商力度,促进省际合作与交流;充分利用桂林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,借助中国-东盟的东风,吸引国际客商加入,将广西的名特优农产品推向世界。
      目前,前期筹备工作已分别成立了组委会及办事机构,制定了全年筹备工作流程和第九届农交会工作方案等。筹委会办公室也分别编印了“邀请函”、“招展手册”及“参展办法”等宣传资料,并录制了专题宣传视频。近期,依托高铁经济圈建设,进行大力宣传推介工作。桂林市组织相关人员赴广东佛山市开展广泛招商招展,并参加深圳“绿博会”和贵阳农交会,重点宣传推介第九届农交会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       与第七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相比,第九届农交会将规模更大,展位布局更趋合理;参展企业范围更广,特邀高铁经济圈及广西周边省市企业参展参会;规格更高,将得到国家农业部的大力支持并列入重要展会给予关注。

展品范围
(一)参展企业
1、农产品生产、加工、流通企业(合作组织、种养大户)均可参展,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、绿色食品认证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以及市级以上(含市级)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优先参展。
2、展参企业的数量。各市、各县区(开发区)组织的参展企业数量,不得少于展位数的45%,除特装外,原则上,一个企业一个展位。
(二)参展产品
参展产品需合符以下条件:
1、在广西区内种养、加工的名特优新农产品(加工品)及技术、物流服务产品。
2、邀请部分区外名特优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参展;
3、实体产品原则上有注册商标,需经过清洗、分级、加工,以及分装或包装形式展示销售;
4、加工类食品产品必须具有法定工业生产许可证。参展时,企业须备好工商执照、食品卫生许可证,产品有效期内检疫证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原件。
(三)采购商
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均可,特约采购商由各地市邀请或者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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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信息

联系方式

电话:0773-28307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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